雨水回收利用系統,是將雨水根據需求進行收集后,并經過對收集的雨水進行處理后達到符合設計使用標準的系統。現今多數由棄流過濾系統、蓄水系統、凈化系統組成。
雨水利用的意義
我國水資源緊缺,尤其是大部分以城市為中心的地區,全國700多個地級市以上的城市中,有近400座城市缺水或嚴重缺水,且成遞增趨勢,以致國家不得不花費巨資建設調水工程。雨水是自然界一種優質的淡水資源,經簡單處理即可實現沖廁、路面噴灑、綠化澆灌的功能,回用雨水具有顯著的節水效能。與此同時,健康住宅、生態居住區正迅猛發展,建筑區雨水回收利用系統,以其良好的節水效益和環境生態效益適應了城市的現狀與需求,是未來水資源利用的重要方向。
雨水回收利用系統的適用領域
雨水收集回用系統的應用,在年均降雨量400mm以上的地區具有較好的經濟性,建筑物涵蓋以下類型:
市政公共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城市住宅區、學校、工業園區、工廠等
雨水回收利用系統主要參數的計算
雨水設計徑流總量計算
式中 W——雨水設計徑流總量(m3); Ψc——雨量徑流系數;hy——設計降雨厚度(mm);F——匯水面積(hm2)。

下墊面種類
雨量徑流系數Ψc
下墊面種類
雨量徑流系數Ψc
● 初期徑流棄流量,對于屋面棄流,可采用2~3mm徑流厚度;地面棄流可采用3~5mm徑流厚度。
● 回用系統的最高日設計用水量不宜小于集水面日雨水設計徑流總量的40%。
● 雨水存儲設施的有效儲水容積不宜小于集水面重現期1~2年的日雨水設計徑流總量扣除設計初期徑流棄流量。
● 雨水可回用量宜按雨水設計徑流總量的90%計算。
● 當雨水回用系統設有清水池時,其有效容積可按雨水回用系統最高日設計用水量的25%~35%計算。
● 雨水過濾及深度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在設置有清水池時,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Qy——設施處理能力(m3/h);
Wy——經過水量平衡計算后的日用雨水量(m3);
T——雨水處理設施的日運行時間(h),建議每日12~16小時。